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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发挥大额保单的财富传承功能?| 律师实务

杨沛,秦华毅
2019.09.24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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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改革开放后,中国律师40年,从助力国企的发展、改制,引入外资、助力IPO证券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到新时期PPP、新三板、IPO的蓬勃发展,均取得了瞩目的成绩。


随着互联网的深度介入、老龄化与“80”后独生子女问题的赡养冲突,以及普通民众和高净值客户理念的改变,未来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时代,特别对于高净值客户的服务尤为如此。善用大额保单的工具,给予客户对债务、婚姻规划、财富传承、税务减免等专业化、定制化、团队化服务趋势是必然。因此,律师在财富传承过程中,大有用武之地。


正确认识大额保单的作用


直到今天,部分民众仍然有“保险=骗子”的观念,甚至部分投保人仍旧对寿险的功能、理赔条件及程序存在认识的误区和不足。


不可否认,对保险的“有色眼镜”固然有保险从业人员素质的因素,但整个行业的保险理念、营销模式以及投保人的消费意识都存在一定问题。例如,投保人是否均认真看过一遍保险合同?如果对于投保的险种、各个险种的区别、理赔的条件认识模糊,只要“出事”,即要求保险公司“买单”。结果保险公司依合同约定拒绝理赔,矛盾激化升级,投保人第一感受就是“保险是骗子”,发生误会不可避免。


律师的作用,是站在法律的角度阐述分析保险工具对于千家万户、每名自然人的重要作用,利用保险合同的不同法律关系,设计满足客户需求的保险架构,并对各方示明。可能有人会说,“这不是为保险站台嘛!”,但其实更是为法治站台、为金融秩序站台!


保单能“保障”,更能“管理财富”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选择“保险”就是选择“保障”,在大病医疗、意外伤害、自主养老、子女教育、失业保障等方面,保障老百姓的“生老病死”。朋友圈流行的“捐款”、“众筹”等,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间接的“保险”。


律师精通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参与树立民众保险理念、阐述权利义务法律关系,让民众了解不同险种的作用、保障功能、理赔的条件和程序,有助于普及保险知识,打破“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讲选保险”的传统方式,而改为“保险知识与法律认知的结合”。这样,可以促进民众对于保险险种的了解和选择,结合自己的家庭、子女、生活、教育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那时,保险会是千家万户安居乐业的“保障”工具!


而高净值人群,他们对于保险的内在需求,在于财富的安全与传承、现金流的保障、融资以及企业经营风险的的未雨绸缪,所以其购买保单的密度,要高于普通民众。


一、大额保单对债务有“相对”隔离的功能


人寿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将保费交给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因而合同成立。保险公司根据法律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不同条件下将保险金给付受益人,实现了财产合法地在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转移。财产发生合法的转移效果后,显然隔离了原财产所有人的债务,因保险合同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当保险合同面临债务追索时,有时则具备了一定的保全作用。这是保险债务隔离的关键。


二、大额保单有婚姻财富规划功能


婚姻财产主要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都属于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婚后以父母为投保人,子女为被保险人的保单,在保单赔付前都属于投保人(父母)的财产,当然不会成为子女的婚姻共同财产。这就是利用了保险合同的特殊结构而产生的婚姻财产隔离功能。



三、大额保单的财富传承功能


大额保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灵活指定大额保单受益人及受益比例,并在保单赔付前,具有更改受益人及其收益比例的权利。实现按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意愿,有条件的传承,甚至是代际的精准传承。例如,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而父母若继承了遗产份额,被继承人在世的的兄弟姐妹将会继承父母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子女可能已婚,则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家族财富会流失到自己家外部。而大额保单可以实现指定受益人及受益比例, 更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孙子辈),或有条件的更改受益人及受益比例,有效防止子女挥霍或不孝等,这一功能,恰是房产、现金等直接财产不具备的特点。


四、大额保单有资金融通功能


国内《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来看,已经允许了保单质押且不仅仅局限于人寿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只是牵涉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质押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认可。因为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现金价值通过投保人的任意解除权可以随时实现,属于投保人实际有效控制的财产,可以实现资金融通功能。


比如有些保单可办理质押,给投保人提供贷款。首先,贷款速度快,一般只需几天时间就可以完成贷款,远超银行贷款的效率;其次,贷款比例高,大约可以贷到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80%-90%;再次,贷款利息低,一般低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更远少于其他金融渠道利率;最后,用款周期灵活,可以随借随还,先还一部分,也可以全部归还,按天计息,还可以只还利息不还本金,还款压力小。  


五、大额保单有杠杆功能


人寿保险的杠杆功能是核心功能,我们可以通过支付少量保费的代价,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将不确定的损失转换为确定的保额。例如,一名40岁的男性,趸交100万美元可以买到500万美元的保险金额,但这份保单我们只要支付30万美元即可获得,剩余的70万元美元可以用保单贷款,国外私人银行的贷款利息约为3%-4%,你只要付出30万美元及每年支付2.8万美元的利息,即可获得500万美元的保额。此保单本身还会产生5%左右的收益,可以基本覆盖贷款利息,还有结余,这样,5倍的杠杆可以放大到15倍,将30万美元放大到500万美元。而触发条件是被保险人死亡。


六、大额保单收益锁定


1996年,国内曾出现过利率在6%的两全保险,因为当时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高达10%,虽然保险利率低于当时存款利率,但若持续到今天,持续一生的6%的复利收益率是很高的。对于高净值客户,财富规划的收益锁定功能尤为珍贵,他们认为资产安全比资产增值更为重要,这个安全且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可以供养家庭基本开支、教育费、养老金、护理、基本医疗等,也提前锁定了家庭长期的生活品质。


从国外发达国家实践来看,高净值客户的保费投入一般在其家庭资产中占据10%左右,但目前,高净值群体保额和其资产的匹配比例还有很大提升的空间。由于投保人对于保险综合工具的应用认识不足、以及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对于涉及相关国内外法律关系的掌握有限,高净值客户的保单配套性不足、功能性,匹配性,综合性应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超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需要借助于其他信托、协议、遗嘱、移民、筹税、重组等一系列工具和保险工具搭配筹划,保险工具也不能独善自舞。而相关综合法律工具的应用与筹划,律师的身影必不可少,甚至最为重要。最后,律师应以消费端客户为中心,成为金融服务业(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信托、私行、资管等)的有力伙伴,共同为金融消费的客户服务,相互支持,共同促进私人金融发展!



本文作者: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沛律师、秦华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