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申浩由授酬制律所转变为“类公司制”(一体化、去中心化)律所,创造性地提出“合作律师”概念。在原先“律所做‘势’、合伙人做‘市’、专业律师做‘事’”的基础上,鼓励律师专业化、差异化发展,进一步明确“分工交换、彼此成就”的合作理念,通过打造品牌、制度、服务、数据的“复用平台”,推动律师与律师、律师与律所“合能”共进。
申浩坚持“简单工作,快乐生活”的团队理念,认为“健康是一种责任”。申浩设有足球队、篮球队、羽毛球队、跑吧、骑行队、法律人户外俱乐部等各类文体社团,定期组织集体训练、交流赛、户外拓展等各类活动。律所每年组织律师境内、境外集体旅游和年会活动,以期通过丰富的活动形式宣扬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帮助律师们更深入地了解彼此,收获美好的共同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