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中国入世二十周年法治论坛暨2021年度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学术年会成功举行。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秘书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共同主办。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除了北京主会场的开设,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在上海、重庆、湖北武汉、福建厦门、辽宁沈阳、黑龙江哈尔滨、四川成都、广东广州等9地设立分会场,论坛线上线下同步举行。其中,上海市WTO法研究会分会场设立于上海中心75层申浩律师事务所。
12月10日上午,论坛开幕式顺利举行。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卢鹏起,世界贸易组织副总干事张向晨,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出席并先后致辞。随后,三位特邀嘉宾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中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特命全权大使李成钢、英国皇后大学荣誉教授罗伯特·沃尔夫作简要报告。上海市WTO法研究会前任会长张乃根、现任会长胡加祥、副会长田庭峰及其他师生近二十人一起在上海分会场现场见证了这一难忘时刻。
12月11日上午,在复旦大学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张乃根的主持下,上海市WTO法研究会分会场围绕“国有企业”专题进行研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上海市WTO法研究会会长胡加祥,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市WTO法研究会副会长李本作为评议人进行评议。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市WTO法研究会理事张军旗与其学生田书凡合著《国有企业章节对中国加入CPTPP的挑战与中国之应对》并就此开展汇报,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市WTO法研究会理事师华以《中国加入GPA谈判国有企业纳入标准探讨》为主题进行探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车路遥对《国有企业规则与竞争中立原则:原义、扩张抑或偏离?》发表看法,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奋围绕《CPTPP对国有企业的补贴规则与中国因应》发言,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黄子淋就《竞争中立国际规则的演化趋势与中国合作路径》进行汇报,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硕士研究生迟一诺围绕《国际法规制国有企业的规范演进及合理内核——从WTO到CAI》作报告。
师华主要从GPA谈判现状与难点、厘清GPA国有企业纳入标准与采购活动性质标准、GPA文本与加入GPA谈判国有企业纳入的现状、GPA国有企业政府采购活动性质的判断标准、加入GPA谈判我国国有企业的出价建议这五部分开展报告。师华指出中国在加入GPA谈判时提交的第七份出价清单中新增了16家国有企业,但此次出价仍未得到其他参加方的认可。政府采购的国有企业开放范围一直是GPA谈判的难点之一,因此明确GPA下国有企业的纳入标准成为中国后续谈判的关键。由于GPA文本对此并未明确规定,故实践中采用互惠谈判机制来确定参加方国有企业的具体范围。但此机制缺乏考虑发展中国家利益,因此建议中国要推动互惠谈判机制的改变与调整,并排除GPA对商业类国有企业一般性质采购活动的约束。
田书凡围绕国有企业条款产生的背景、CPTPP国有企业义务解读、CPTPP国企条款对中国的影响及中国之应对这三部分进行简要汇报。田书凡指出在国有企业参与世界贸易的份额显著上升、国有企业可能较私营企业享有不当竞争优势、现有多边贸易规则无法解决国有企业引发的问题、新兴国家国有企业占比重,引发发达国家的担忧这样的背景下,CPTPP重新定义了国有企业,并提出了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并减少政府控制、国有企业严格遵循商业考虑原则、规范国有企业补贴、在加入CPTPP的谈判中争取更多主动权等应对建议。
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论坛在与会人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