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由大连市应急管理局主办,我所张春潮律师主讲的“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在大连市成功举办。
为了加强大连市安生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和能力,大连市应急管理局特主办本次“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共150余人参加培训。申浩律师事务所张春潮律师应邀作为主讲人,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运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对人的认定”两大问题展开实务分享。
实践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普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取证质量不高,证据不充分;
2.取证程序不规范,甚至不合法;
3.取证方式相对单一;
4.盲目堆砌证据,缺乏必要的整理和说明。
而确凿的证据又是保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因此,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将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运用单独作为一个待培训的专题。
同时,《安全生产法》第二条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内涵和外延没有进行界定,实践中很多行业涉及安全生产,很多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又涉及劳务派遣,建设工程领域还普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问题,这些问题和现状导致了个别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对人的认定争议较大,一直困扰一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鉴于此,大连应急管理局也将该行政执法相对人的认定作为第二个待培训的专题。
针对以上两个专题,我所张春潮律师结合法律规定、理论和实务案例,生动形象地向参会的执法人员们分享了自己的见解,“干货”频频。本次培训,理论和实务双结合,极具针对性。相信通过本次培训,众参会的执法人员的证据收集、固定和运用能力,以及执法相对人认定的能力,定会有长足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