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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浩沙龙 | 第二十七期:产权交易的计税问题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平台

申浩律所
2019.11.26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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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11月26日下午,由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秦双印律师主持的第二十七期申浩沙龙成功举行,特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市场部部长陈力潇先生、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公共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叶劲超先生到访申浩上海办公室,就产权交易计税问题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平台相关内容和在场嘉宾展开深入交流。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是集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技术产权等交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市场平台,是国务院国资委指定的从事中央企业产权转让的交易机构;财政部指定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工信部指定的中小企业产权融资平台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服务机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上海业务板块。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公共服务委员会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各类型中小企业的股权、债权、知识产权、技术产权、固定资产交易提供相应配套的专业服务。

 

本期申浩沙龙由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秦双印律师发起并主持。在沙龙现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市场部部长陈力潇先生就国企改革历史的五个时间点、混改的三个阶段,上海联交所与中小企业协会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如何参与国资国企混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公共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叶劲超先生为在场来宾介绍了三方平台合作模式以及产权交易业务的解决方案。三方平台合作是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公司、中小企业协会公共服务工作委员会的战略合作模式,旨在通过联交所项目经纪人推荐、服务商白名单遴选机制以及合伙制经纪人管理办法等合作模式为客户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A.如何解决企业在股权交易过程中正确定价?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股权、产权项目挂牌,是通过交易平台撮合和竞价两种交易形式完成的。其成交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同时也是上海市税务局确认的计税依据。

 

B. 通过平台如何解决企业在股权交易过程中低于净资产成交的涉税问题?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民营企业股权转让项目挂牌,初次最多可以按净资产的7折报价,如果在10个工作日后无成交,转让方可以降低10%报价再次申请挂牌,以此类推直至最终成交,同时其成交价格是上海市税务局确认的计税依据。

 

C.通过平台如何解决企业大股东股权回购涉税问题?

 

大股东股权回购的对象一般分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以及自然人形式等。按照投资主体,其股权转让溢价部分,所涉及的税目主要为: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公司(非央企、国企、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确认是以参考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中净资产,作为计税依据(含土地房产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股权转让项目平台挂牌,可以按照撮合和竞价两种交易形式,通过连续定价挂牌完成上述股权交易,其最终的成交价格确认为市场公允价格,同时也是税务局确认的计税依据。

 

D.通过平台如何解决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回购涉税问题?

 

目前国有企业员工持股一般按照有限合伙形式操作,有限合伙企业中投资人为自然人,包括普通员工,企业高层等。一般情况下员工持股转让,按照企业原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原则,先按照净资产所定价格七折定价挂牌,若无摘牌方,再将10%进行报价,以此类推,最终成交交易。其成交价格是税务局确认的计税依据。投资人按照成交价格缴纳个人所得税。(沪联产交[2019]55号)

 

E. 通过平台企业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如何确立计税依据?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住宅、办公房、商铺、厂房、仓库、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等)项目,民营企业可以按转让方报价在平台上挂牌(无需评估报告),通过交易平台撮合和竞价两种交易形式完后最终成交,其成交价格确认为市场公允价格。同时也是上海市税务局确认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