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3日起,申浩外事委员会七名律师组成的“一带一路东南亚法律营商环境与投资风险考察团”,将重点考察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的投资环境。
世界需要中国,中国也需要世界,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法律服务。中国律师“走出去”,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的需要,对于维护我国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在海外的机构、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申浩律师身处中国国际化开放的前沿,理应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也是历史赋予的机遇和责任。”
柬埔寨-金边 Day 2
第一站:P&A Asia 律师事务所
P&A Asia律师事务所是位于柬埔寨金边的一家专注于商业法、税法、房地产和金融等行业的资深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John Challen,合伙人Allen Rrak向我们介绍了柬埔寨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体系、经济开发区分布及优惠政策、司法环境(法院系统和仲裁系统)、土地取得方式和价格、税收制度和优惠等等。
与越南和老挝相比,柬埔寨的土地租赁政策在租期长短、租金支付等方面有较大的灵活性,税收优惠政策也更简单。但是,其司法体系的运作与越南和老挝比较相似,依然存在滞后性。
第二站:柬埔寨商业发展委员会
柬埔寨商业发展委员会是负责外商投资的政府部门,除了贸易公司和咨询公司等,大部分外商投资项目,投资者除了从工商管理部门取得CO证书(类似于中国的营业执照)外,其他许可和审批均在该机构申请和颁发(比如投资项目批准证书等),也是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税收优惠政策的“入口”,因为这里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
投资促进部门的负责人Heng Bunhong先生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柬埔寨的自由市场发展概况、吸引外资的政策、鼓励投资的领域、土地政策、税收政策、劳动力市场、中国企业在柬埔寨投资现状等情况。同时,他还特别强调,柬埔寨对外资的开放程度特别高,很多行业外资都可以100%控股,对于医疗、养老、教育这些国家极力推崇的行业,特别欢迎外商投资入驻,也会获得更长的税收优惠期。
另外,Heng先生还向我们说明,为了加大外资投资注册和重大争议事项的时效性与便利性,对于特别重大或复杂(比如,公路建设、电力投资)的外商投资项目,柬埔寨建立了多部门共同会谈商事制度,即多部门就项目涉及的审查事项及遇到的问题集中开会讨论并迅速作出决策,加快企业投资审批的进程。对于会议中有重大争议或者没有先例的问题,柬埔寨建立了特殊独特的商务部长参与争议解决的议事制度(一般一年一次)。这些制度,对于外商投资者而言,相较于老挝起到了更为积极的作用。
相较越南和老挝,其土地私有化程度更大,政府所有的公共用地也基本只向农业项目开放,因此在与私人土地所有者协商土地的租赁/所有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的时候,不确定性和风险较大,在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第三站:柬埔寨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
此次针对商务部的主要考察内容是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的便利性和具体流程、相关主管部门等。柬埔寨商务部是CO证书(类似于中国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部门,内部设有专门办公室处理企业注册事宜。
律师们与主管外商投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会谈,并走访了公司注册办公室,与负责注册的人员就注册流程进行了咨询。通过会谈和咨询,律师们对中国投资者在柬埔寨注册公司的文件要求、申请途径、申请流程、申请时间、证书取得等事项有了明确的概念。
点击查看下载2018柬埔寨投资指南:
http://www.mofcom.gov.cn/dl/gbdqzn/upload/jianpuzha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