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2019年9月23日起,申浩外事委员会七名律师组成的“一带一路东南亚法律营商环境与投资风险考察团”,重点考察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的投资环境。
世界需要中国,中国也需要世界,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法律服务。中国律师“走出去”,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的需要,对于维护我国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在海外的机构、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申浩律师身处中国国际化开放的前沿,理应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也是历史赋予的机遇和责任。”
越南-胡志明 Day 2
“一带一路”东南亚营商法律环境考察的最后一天,申浩律师们到访Audier&Partners律师事务所胡志明办公室和越南国际仲裁委员会胡志明市仲裁中心,下述考察实况,欢迎查阅。
第一站:Audier&Partners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A&P)
A&P核心服务团队是主要来自法国和英国的律师,在胡志明市主要为公司客户提供非诉法律服务。与我们交流的Eitenne Laumonier律师,在越南工作二十余年,他知道我们已经在之前的考察中了解了越南的投资环境、投资流程、税收优惠等问题,所以他根据个人的服务经验就中国企业越南投资在土地租赁过程中、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会踩到的“雷”做了分享。
另外,通过讨论,我们都认为随着越来越多企业落户胡志明周边的工业园区,目前的土地租赁过于紧俏并且直接拉高了胡志明市周边的用工成本。因此,商业公司、贸易公司、房地产开发等更偏商业的企业更加适合注册于胡志明市。在目前越南政治环境相对稳定的背景下,优惠政策和进出口政策对于外资而言是极大优势,且该类优势还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但越南整体行政和司法环境不够完善,透明度不高,因此这些优势在执行中也会面临各种问题。
第二站:越南国际仲裁中心胡志明市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仲裁中心)
仲裁中心是律师们本次考察的最后一站,他们在这里与秘书处主任Chau Viet Bac先生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了会谈。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了仲裁中心的设立背景、仲裁申请、仲裁受理、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程序、法律依据、仲裁语言、仲裁费用等仲裁核心内容。关于律师们担心的执行问题,Bac先生也告诉我们,如果当事人选择仲裁中心仲裁案件,那么,案件在越南比较容易执行。但是,如果当事人在越南申请执行的是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那执行就相当困难。
目前,仲裁中心的年案件受理量大概是一百多件,但是,由于其相较于法院诉讼,仲裁更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且仲裁中心对于案件审理方式、审理期限等方面有很大的灵活性,很多涉外企业在确定司法管辖时会更倾向于选择仲裁。关于当事人在确定选择仲裁做为争议解决方式前应当注意事项,Bac先生认为,当事人需要熟悉仲裁条款,然后依规定做出选择。
下午四点多,律师们从仲裁中心离开,申浩律师团队一带一路东南亚投资营商环境考察也告一段落。
此次“一带一路”营商法律环境考察全程圆满收官。我们感谢您的关注,也欢迎您继续关注申浩“一带一路”服务团队推送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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