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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春华:律师界中的玉雕大师 | 申浩律师·一群有故事的人

曹春华
2020.06.19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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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纯文字版,查看文中图片与视频请点击此处

导言

从2005年创立至今,15载光阴岁月,今天的申浩已发展成为近600名同仁凝聚在一起的大家庭。申浩律师事务所在发展前进的同时,我们希望能不忘身边的同事,每个人不仅仅是专业的律师,更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故事的人。


我们很荣幸与大家并肩前行,更希望记录下申浩人一路走来的无悔付出,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同时愿这些故事能激励更多青年律师热爱生活、热爱工作,为青年律师点亮一盏前行的灯。

这既是亲历者的生命历程,也是值得敬佩的精彩人生。

曹春华律师是申浩大家庭中一位比较特别的律师,他不仅是位专业律师,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海派玉雕”代表性传承人,大家有时会尊称他“曹大师”。人们普遍认为律师是客观理性的,而包括雕刻在内的艺术创作则非常主观、感性,很难想象一位律师可以同时把这两件事都做得很好。今天,让我们来听听申浩上海办公室曹春华律师如何讲述自己的“跨界人生”吧。


专业律师与玉雕大师结合的“跨界稀有动物”


众所周知,律师行业是一个精英荟萃的所在,许多律师除了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之外,还会有各种不同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种类繁多。但作为一名专职律师,同时又是一名玉雕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海派玉雕”代表性传承人、高级工艺美术师的,在律师界中似乎不太多见。据我了解,目前在中国律师界,喜欢收藏玉器的律师很多,但同时又是玉雕大师的,应该只有我一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应该是个“稀有动物”,或者用目前社会上比较流行的词语来形容的话,我是个“跨界人物”——而且,这个跨界跨得有点大了。这两个职业可谓“风马牛不相及”:作为一名律师需要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而作为一名玉雕大师,一名艺术工作者,则需要有天马行空的发散性思维。这样才能创作出风格独到的玉雕艺术作品。


从时间跨度上来讲,我从事律师工作仅20年,而从事玉雕工作却已达45年之久。并且在玉雕艺术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小小的成绩。我初略地统计了一下,在近十来年中,我在国内多个玉雕行业的评比活动中,共获得过金奖10项、银奖4项、最佳创意奖4项、最佳工艺奖2项。此外,还有若干优秀作品奖。其中有两次还获得过评比活动的唯一最高奖项——“创新大奖”和“特别金奖”另外,我有三件作品因极具特色,前几年被法国爱马仕家族用于其三款葡萄酒的酒标。


2018年8月,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中国工艺美术馆承办的“中国当代工艺美术双年展”在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举行。这是在国内工艺美术行业中规格最为顶级的工艺美术类艺术文化交流活动。通常,即使在国内是非常著名的工艺美术从业者,其能够入选参展的作品数量是一、二件。而我却同时有七件作品被有幸选中参展。这在过往的双年展活动中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现象,而我却是个例外。


此外,近几年我还发明了一种独特的雕刻技艺——凹雕。就是将传统的圆雕、浮雕、阴雕这三种雕刻技艺有机地融合在一起雕刻同一个内容。用这种凹雕技艺雕刻出来的作品效果非常奇特。这是古今中外从来没有人尝试过的,我是第一人。比如,我有一件用此雕刻技艺雕刻的罗汉作品,当你将这件作品拿在手上左右转动时,你会惊奇地发现,罗汉的头看上去是会在脖子上转动的。当罗汉的身体向左转动时,头是向右转动的,身体向右转动时,头是向左转动的,并始终注视着你。非常有意思,凡是见到过的人都会啧啧称奇,感到不可思议!


我申报的凹雕技艺已在2018年被上海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认定为“上海市传统工艺美术技艺”。我为此撰写并公开发表的一篇论文——《凹雕——传统雕刻技法中的一朵奇葩》中的部分内容,已被百度百科在名词解释——“凹雕”一词中大量运用,被视作为“凹雕”这一名词的权威解释。为此凹雕技艺,大型记录片《指间有乾坤》摄制组特意为我录制了一部纪录片。


2017年7月,由中国文化信息协会编著,中国出版集团、现代出版社出版了一本《中国好律师》的书籍(分上、下二册)。该书收录并介绍了中国92位各有特色的律师。我也有幸被编入其中,成为了92位“中国好律师”中的一员。


律师工作赋予玉雕作品以思想性


尽管我在玉雕方面取得了一些小小的成绩,在业内也已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是我现在回过头来仔细审视一下自己,我想之所以能够在玉雕上取得这些成绩,与现在从事的律师工作密不可分。在从事律师工作之前,我所雕刻的大量玉雕产品,都是属于工艺品范畴的。产品无论是在表现形式上还是在思想内容方面,都是沿袭传统的东西。市场上流行什么就做什么,没有创新,没有属于自己的东西。自从我从事了律师工作以后,我思考问题的广度与深度都发生深刻的变化。因此,在作品的创作上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因为,律师工作主要是解决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工作。而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之所以会产生矛盾,其根源就在于人性。由于长期的律师工作,使我对人性有了比较多的了解。因此,我在创作作品时,会将我对人性的理解和思考融入到作品中去,赋予作品以思想性。作品有了思想性,就会有灵魂。因此,我在作品创作时,不但会注重其表现手法的独特性、美观性,同时更会赋予其独特的思想性。只有这样,创作出来的作品才会鲜活,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才会成为真正的艺术品。


比如我有一套名为《新十八罗汉》的系列作品,其中有一件名叫《救赎罗汉》的作品。这个罗汉是由罗汉的头部、一双手、一件袈裟及一只钵组成。只见这个罗汉的左手拿着一只钵,右手使劲拉着一件袈裟往钵里面拽。袈裟的下端演变成一个巨大的漩涡。这只钵象征着佛教的本源,漩涡象征着尘世间的污泥浊水。


我之所以会创作这件作品,是因为当时看到了媒体报道的一则新闻:两个和尚带着两个漂亮美眉到酒店去开房。联想到平时从各种媒体报道中所听到和所看到的当今社会上一些出家人对金钱及物欲的贪婪与追求,使我感到这些出家人的行为已完全背离了释迦摩尼佛创立佛教的初衷,背离了佛教的教义。


因此,我创作了这尊传统十八罗汉中所没有的《救赎罗汉》。其目的就是为了警示那些偏离佛教教义的出家人,希望他们能够摆脱尘世间的污泥浊水,回归佛教的本源,还佛教界以一片净土。尽管这些现象只是佛教界的极个别现象,但中国有一句俗话,就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作为一名律师兼玉雕艺术工作者,我认为,我不仅要像其他玉雕艺术工作者那样,关注自身周边的事和物,并通过玉雕艺术来反映这些事和物,而更应该将目光关注到全人类的文明与文化发展上去,以此来提升中国玉雕艺术与文化的视觉高度,弘扬中国的玉雕艺术与文化,让中国的玉雕艺术与文化走向世界,成为世界性的艺术与文化。


为此,我近期尝试创作了几件环保题材的作品。其中有一件名叫《遗失的家园》。这件作品主要表现为一头潸然泪下的北极熊,正艰难地爬在一块小小的浮冰上,担忧着即将消失的家园。浮冰下面则是一股汹涌的海水,在这股汹涌的海水中沉浸着这块浮冰的根部。仔细看,浮冰的根部隐隐约约显现着一张哭泣的脸。这件作品想要表达的思想是:人类的过度活动,正在导致全球变暖,北极冰川在逐渐消融,北极熊的家园即将消失。从表面上看,这或许是北极熊的悲哀,但其背后隐藏着的最终后果,可能就是人类的悲哀。我创作这件作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将它拿出去卖钱,而仅仅是为了尽一个律师兼玉雕艺术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并以此来警示世人:请关注环保,关注我们自己生存的家园。


律师工作除了对玉雕艺术创作过程有极大的帮助外,对我如何去处理自身所遇到的一些麻烦也有不小的帮助。比如,2005年,我的一个台湾玉雕客户积极鼓动我去北京参加玉雕“天工奖”的评比活动,并将我替他设计制作的两件作品借给我去参展。其中有一件名叫“照镜罗汉”的作品,曾有人出价40万元想购买,他舍不得卖。当我带着这两件作品到达北京,在办理作品交接手续时,因我的疏忽,加之装着“照镜罗汉”作品盒子上的扣子已松脱,当我正将盒子从袋子里取出时,作品突然从盒子里滚落在水泥地上了。当时只听到“啪”的一声,罗汉手中的镜子已从罗汉的手腕处断裂,摔成多块碎片躺在地上。当时我的脑袋“嗡”的一下变成了一片空白!等缓过神来,简直是百抓挠心,欲哭无泪!一是难以向台湾客户交代;二是该作品凝聚了我不少的心血,是我非常得意的作品之一。


当我回到上海后,脑子里在思考:怎么妥善处理此事?是推脱责任?还是勇于承担责任?在过去,或者说许多人遇上此类事件,通常都会想办法将责任尽可能地往别人身上推,因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我遇到过的许多当事人也正是因为如此,在与他人发生利益冲突时不想利益受损,百般推脱责任,以致小事变成大事,最终闹上法庭,而其结果往往是得不偿失的。如果当初他们处理得当,或许就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因此,当这个台湾客户派他的助手来找我谈判时,我很明确地向对方表示,我承担一切责任!并提供两个处理方案:一是我将略高于成本价买下此作品;二是我免费再为他做几件作品,至于做多少件由他来定。当他得知我的态度时,深受感动,最终不但没有让我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反而将此作品送给了我留作纪念。如果我没有做律师工作的话,我的处理方式或许就不是这样了,其结果可能就是法庭上相见了。


作为一名律师兼玉雕艺术工作者,我感到很幸运。因为,这两份工作都是自己非常喜欢做的事。它们既满足了我小时候的兴趣爱好和理想,同时,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又能够有机会和条件去实现自己的愿望。我想,这或许也是人生的另一种成功模式吧。我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理想去工作、生活,不要太注重结果。享受过程,跟着感觉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才会真正地拥有幸福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