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随着微信的高频使用,“朋友圈”已经成为一个汇集圈内朋友状态、记录和分享精彩瞬间、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重要途径。对于律师而言,“朋友圈”在很大程度上也成为外界快速了解律师职业形象、认知个人专业品牌的重要渠道之一,远远超越了私人领地的属性。如何在“朋友圈”进行取舍,将专业性与独具色彩的个人属性进行有效平衡,也成为一个见仁见智的有趣话题。
鉴于此,在《威科圆桌:变革时代的律所与律师》第六期中,威科先行邀请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枫律师、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庭峰律师、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磊律师作为访谈嘉宾,来听听他们对于微信“朋友圈”的见解,看看他们怎么晒“朋友圈”。
(注:各位访谈嘉宾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Q1 您是如何定位自己的“朋友圈”的?通常会分享哪些内容?
梁枫律师:微信是人们重要的交流工具,背后是一群人。大多数人的微信里边有我们的工作搭档、认识的同学、工作客户、亲朋好友、吸引来的和自己聊得来的人等等,是我们多年来积累下来的人脉沉淀。
朋友圈是一个半开放的社交舞台,只有好友才能查看信息内容,普通人在朋友圈展示的是个人的生活轨迹、人生态度、学识学养、格调品位和情绪感想,这就是每天亿万条微信朋友圈的主要内容。
大多数人在朋友圈的创作中,会考虑这条内容会被谁看到、别人看到后会有什么反应、会呈现怎样的自我形象,从而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角色设定、形象呈现。好的形象必须站在客户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换句话说,我们必须考虑到出现在别人朋友圈里的形象,是不是能够让人耳目一新,愿意和我们产生互动,并且通过持续的互动产生情感和信任。
有人说,决定一个微信朋友圈的价值只需要“两秒”,一秒钟看见,一秒钟看上。朋友圈是为了让他人觉得自己是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人,一个有趣有料有态度的人。作为一名律师,朋友圈的内容就是自己形象与人设的代表,他人就看出来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类型的人。每一条朋友圈都将呈现给每一位好友不同的色彩。在朋友圈传播的信息,应该更有个人的人格魅力,才能更具有吸引力。
Q2 有些律师会将“朋友圈”设置为三天可见,对此您怎么看?
梁枫律师:对于一个新加的微信好友,一般会去翻看他以前的朋友圈。朋友圈里可以看出他的职业、爱好,乃至人品。但有时会遇到设置了朋友圈三天可见的朋友圈,就只能看到寥寥几条信息,有时甚至什么也看不到,未免会有些失望。
微信作为目前最重要的社交工具之一,也是一个最便捷最公平的展示平台。
在朋友圈里,你可以宣传你的专业,分享你的成绩,交流你的心得;在朋友圈里,你可以发表你的原创文章,可以转发你喜欢的专业文章;在朋友圈里,你可以展示你的工作状态和生活状态,激励别人同时自勉;在朋友圈里,你可以纪录自己的成长足迹,记载人在旅途,发表人生感悟。
通过朋友圈,朋友了解到我们的专业和为人。我们应该对翻看以前的朋友圈并点赞的微信好友表示感动和欣慰,说明他在试图了解你。
当然,我们律师在发朋友圈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是不加选择地随意转发,更不是不加限制地任意乱发,而是一定要讲求“形象”“真诚”二词——打造良好形象,真诚地自我展现。
Q3 您认为律师在发“朋友圈”时,应当注意什么?
梁枫律师:从工作的角度来看,微信朋友圈正逐渐成为了律师团队内以及律师与客户之间沟通的桥梁,许多律师也逐渐开始重视、思考更完美地建立人设形象。
第一,朋友圈要积极乐观。大家都愿意和积极乐观的人做朋友。作为律师,既要做一个情感真实、丰富的人,也要做一个懂得有效表达情感的人,不要随意在朋友圈传递消极、负面的信息。
第二,朋友圈可以体现自己的专业背景。律师是专业人士,专业是律师的安身立命之本。因此,律师发朋友圈,应凸显自身的专业素养与能力。比如可以写作一些原创文章或者转发一些专业性文章,并进行适当点评或推荐。
第三,朋友圈可以彰显自己的职业情怀,如对法律的信仰、社会现象及时局的关注和看法等等。
第四,朋友圈可以适当展现自己的个人生活。家庭,是一个人的底色。敢于把家庭展露出来的人,多半值得交往。在微信朋友圈里适当地放一些与家庭有关的照片,会让整个人变得真实、生动起来,信赖感无疑会增加。
当然,考虑到阅读对象的针对性和适宜性,对于不同的生活内容分享,也可以选择分组可见。
Q1 您是如何定位自己的“朋友圈”的?通常会分享哪些内容?
田庭峰律师:我只有一个微信,既是我的工作微信,也会偶尔分享一些生活的内容。我将朋友圈定位为公众场所,是“成年人世界的交往名片”,按公众场合的要求去对待,所有的状态经过精心打磨,永久开放,尽显专业素养。我自己也是这样做的,从发布第一条朋友圈到现在全部开放,不仅要呈现专业律师的一面,更重要的是呈现律师是一个有趣的人、有情怀的人、当然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希望让阅读朋友圈的人们感受到我们面对工作、生活的态度,尤其是工作的状态。
早年微信朋友圈原本确实是一个相对比较私密的空间,是个人情绪、情感的栖息地,早期所有微信上的朋友绝大多数彼此熟识。时代已发生改变,现在变成潜在客户有具体法律需求时,每一个电话会打给哪位律师?第一个微信发给哪个律师?我相信如果展示好朋友圈这个“名片”,如果我们的朋友圈内容有足够的含金量,可以经常影响到我们的潜在客户,同等条件下会比其他律师多50%以上的机会。2022年的疫情里,我在“申浩律师事务所视频号”已累计开设半年的线上直播,与同行保持交流,结果之一是我的微信号迅速达到10000人(满员),那些新加我的朋友们,我猜想可能通过一图一话,在心里为我创造了人设,我们也可能通过那一花一叶,感知着、形成着对他人的认知和画像,至少有相当多一部分的新加好友在线上没有见过面,根本不了解彼此。所以说,在微信朋友圈里,我们呈现的交流内容就更有必要做个限定——我更多体现的是自己对工作生活当中的一些感悟、心得。我的朋友圈通常会分享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健康是一种责任,大约三分之一的内容基本上都跟我日常的跑步打卡、运动锻炼有关;其次,三分之一可能跟生活、工作的点滴感悟有关。如果律师的朋友圈只显示三天的,那我就在想是不是因为你之前言行不一致?我的朋友圈第一条开始到今天,基本上不会去删什么内容,我们这个行业,天天面临着需要处理的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而律师在工作当中一定要保持一颗简单工作,快乐生活的心。因为我们呈现的理念是“当你变得简单,世界就是童话;当你变得复杂,世界就是迷宫”,所以这部分很重要;最后,还有三分之一可能与我的专业及我所在的申浩律所有一些关系。我认为律师和律所是相辅助成,彼此成就的合作关系,适时地在自媒体平台上发布一些律所佳讯或有意义的专业分享,会有帮于律师在客户心目中建立良好的专业形象。
Q2 有些律师会将“朋友圈”设置为三天可见,对此您怎么看?
田庭峰律师:如果一名律师将微信定位为个人生活的部分,非亲密朋友不加,内容随性、真实、表达自我,让朋友们之间用互联网紧密链接彼此的生活,那么将“朋友圈”设置为三天可见是属于个人的意愿,在此不做更多的讨论。如果一名律师赋予微信工作、社交的属性,实际上这份职业已经决定了,客户的信任才是我们获得客户委托的前提,所以不管我们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专业属于什么领域、是什么内容,获得客户对律师本人的认可,都是我们获得法律服务机会的入场券。对于同行间选择合作或新加的潜在客户,要想快速彼此了解、增加彼此的信任,大部分都会选择先看对方的朋友圈。这时如果律师设置了“三天可见”,那么对这个人的信任就会潜意识地有所降低(类似于律师经常地变动手机号的原理),会为这个微信好友在脑子里画上诸多问号,尤其在这个快餐交际时代,很难投入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认真地了解一个人,我们工作微信号上的朋友圈就是律师们向世界输出我们自己的有效途径。
律师们永远难以预知机会何时到来,有时还会有意想不到的对我们有重大价值的人偷偷来逛逛我们的朋友圈。虽然随着时代潮流改变,如何表现自我,如何发声的方法也各异其趣,但是我们的职业特性决定我们要有自己专属的发声平台,让自己有个和世界对话的窗口,不要轻易关闭,这样才有机会邂逅各式各样的人,与他人分享自己的感动,发展崭新的人际关系。
当然也许很多律师朋友们还有更多设置“三天可见”的理由,也许不太喜欢过去的自己,一个月前,三个月前,半年前,甚至也许仅仅只想克制自己的情绪。我们唯一能确定的是:每一个朋友圈“三天可见”的朋友,都有独一无二的故事,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
Q3 您认为律师在发“朋友圈”时,应当注意什么?
田庭峰律师:我认为针对这一问题,更应该想想工作微信号的朋友圈应当呈现什么内容有价值?哪些内容能体现自己是一个靠谱的人?律师这个行业其实是靠客户的信任和尊重活着,所以我对“经营”朋友圈这个概念,个人认为是有点偏差的。实际上朋友圈不是经营的,我们更多地是去展示自己,去寻找或者让合适的人也寻找到我们。我们想要达到的状态是“我正好专业,你正好需要”。从表面上讲,我们律师都有执业证,但是律师的工作内容千差万别。所以我在朋友圈里更多地其实是想寻找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大家在生活当中去找到一些知己,并且大家志趣相投,这可能是我朋友圈最主要的一个目的。但朋友圈是不是间接地会对你的工作产生一些益处?当然这也是必然的。
刚刚提到律师工作微信号的朋友圈不仅要呈现专业律师的一面,更重要的是呈现律师是一个有趣的人,一个有底线的人。涉及底线,首先建议不要讲一些政治敏感性的话题,我们可以关心政治,但不要过度议政(改变我们可以改的,接受我们不能改变的);其次,不要蹭热点,因为有些热点事件在初期的信息是不全面、不明朗的,在未了解事件全貌的基础上,一名专业律师不要随便发表观点。有的律师可能是蹭热点被更多客户看到,但实际上只要坚持认真做律师,大部分律师的职业规划都是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周期,不必急于一时一刻。我始终相信一句话:“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一直保持真诚,就会得到所有想得到的东西;还有,不要暴露自己的隐私和客户的隐私,这是一名律师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
最后,一名律师最好以呈现向上的力量为主。我看到有些律师朋友圈满满的负能量,或是整天抱怨、发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悲观者正确,乐观者成功”。如果将律师作为终身的职业,一定要给别人感觉一个人自始至终都是个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人,积极向上的想法会让人更有信心看到希望。最后的结论是,通过朋友圈向别人证明你是个靠谱的人就足够了。
Q1 您是如何定位自己的“朋友圈”的?通常会分享哪些内容?
王磊律师:如今,“朋友圈”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即时交流工具,而是每个人经营的“个人自媒体”,当你在朋友圈传递的信息,长时间汇总起来就形成了个人的品牌形象,成为别人了解你的第一个窗口,成为了律师对外的一张名片。
“朋友圈”是一个最快的让别人了解我们的路径,可以展示我们拥有的特征,它或幽默、或专业、或表达态度、或表达观点…大部分律师,包括我都喜欢用朋友圈展示一下自己的专业才华和社交能力。参加活动论坛、“围观”热点、分享生活趣事、业务咨询......
由于我是负责我们律所战略发展及品牌运营的,故每天都会推送律所发布的微信文章,从而加深我朋友圈群体对于我们法德东恒所这个品牌的印象。除此之外,看到一些比较实用的文章时我会顺手转发,在回顾的时候可以很快的找到自己想要的文章,也许在某些实务的场景中可以用到,这也是知识积累的一种表现吧。最后我还会发些自己生活的日常,以此来记录对于美好生活的瞬间,让我的朋友圈更有“温度”。
Q2 有些律师会将“朋友圈”设置为三天可见,对此您怎么看?
王磊律师:将“朋友圈”设置为三天可见无所谓对错,只看个人意愿。但就我个人认为,设置三天可见或者不对外展示朋友圈是缺乏基本的社交诚意,除非你完全没有社交需求,或者已经功成名就,“淡泊名利”。“朋友圈”可以全天候、非实时、有准备的对外传达自身形象,在关注人群中形成稳定认知,在线下接触减低频率的时代,朋友圈无疑是很重要的社交阵地。
尤其是律师这个行业属性就与社交强相关,“朋友圈”既是社交渠道又是别人了解我的窗口,仅三天可见,别人又怎么来得及充分了解我?别人怎么知道我的专业领域?我又该怎样通过“朋友圈”扩大影响力,转化好友中的潜在客户呢?
律师的微信“朋友圈”呈现专业律师的一面是必要的,但同时呈现律师是一个有趣的、热爱生活的人也同样重要。尤其是我们面对工作、生活的积极态度,以及始终保持学习、不断进步的状态。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像盖房子,需要一砖一瓦累积,一点一滴呵护。再好的关系也要用心经营,再深的感情也要常常联系。
Q3 您认为律师在发“朋友圈”时,应当注意什么?
王磊律师:微信不应该仅仅被当作“通讯录+短信”的替代品。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朋友圈的作用甚至比通讯的作用更大、效果更明显,运用恰当就完全可以成为一位律师展示“立体形象”平台。因此,在微信朋友圈上到底发些什么,怎么发就尤为重要。
首先建议不要频繁发刷屏,宣传自己的品牌、专业,但是如果过度频繁,反而很容易让客户觉得你无所事事。其次不要大量发娱乐新闻、低俗内容,发布相关内容甚至会影响别人对你的品位乃至人品产生怀疑。再则是不要暴露自己的隐私和客户的隐私,这是很重要的点。
“朋友圈”的维护就像现实世界中的形象维护一样,每天的言行举止都展露出来,时间久了会发现,“朋友圈”里乱七八糟、负能量的人在生活中也差不多,而美好向上的朋友圈的主人,人也往往很开朗,很上进。人是会被引导的,当你对外展现积极的时候,你的自身也会因为“一致性”的要求而向着展示出的状态而努力,久而久之形成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