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浩助力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高新”)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21杭高新PPN001”),项目总规模3.5亿元,发行期限为3+3年,发行利率3.83%,由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上海申浩(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其专项法律顾问。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成功发行,反映出资本市场对发行人的充分肯定,为发行人持续优化债务结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杭州高新区的主要国有资产运营实体,主要经营高新区(滨江)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和股权、资本投资与运营、项目投资与建设,业务涉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和出租、基础设施及重要产业配套工程的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作为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得到了高新区财政局的强大支持,其经营领域和投资范围涵盖了多个公用行业,处于区域行业垄断地位,市场相对稳定,持续盈利能力较强,经营的资产均具有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杭州办公室夏䶮律师、来清清律师组成的项目组为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提供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审阅申报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对项目往来法律文书进行了严格审核与风险控制。申浩律师勤勉、严谨的工作作风深受客户好评,并与各方高效沟通、紧密配合,有力推动本项目顺利进行,获得客户与其他参与各方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