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整个时代的演变,律师行业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通过创新赋能,变革发展来增强律所组织力和品牌力,是下一个时代的主旋律,也是胜出的关键。
基于此,申浩律所现尝试推出驻各地市总代表制度(全国共有333个地市级行政区域,我们希望2025年到2026年期间可以覆盖全国三分之一的区域),关于申浩律师事务所驻各地市总代表制度推出的时代趋势思考、底层逻辑和具体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以下文章,仅一家之言,希望大家多多交流、一同探讨。
01 企业产能过剩,律师内卷内耗,怎么解?
随着整个高铁时代和互联网AI时代的来临,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持续增加,中国正面临各行业普遍的产能过剩问题,企业纷纷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在这一背景下,向外走,成为企业突破困境、实现长远发展的关键策略。一方面,企业通过“走出去”战略,拓展海外市场,构建全球合作网络,以获取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资源。另一方面,企业也在国内寻求更深层次的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商业模式,并发掘具有潜力的区域市场,以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新的竞争优势。
律师行业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服务力量,不仅是助力中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关键,也是企业在国内深耕发展的重要支撑。
对于律师而言,尤其是北上广深等一线、新一线的从业者,近两年从业人数快速增长带来饱和度过高(北京每万人拥有律师的人数已超过20人,上海每万人拥有律师数量为16人左右,已与发达国家无异),引发的是更严重的内卷与低价竞争等行业问题,甚至出现了1元律师费报价的情况,对律师行业的生态环境造成冲击,也对律师行业的发展轨迹以及原有的规则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律师而言,经济下行、市场饱和度过高的当下,把握本地市场的业务固然很重要,但是更为重要的是需要拓展服务的边界,向周边城市乃至全国搭建合作网络。
从律所层面来看,搭建全国业务网络的一个关键途径是实现规模化发展,即通过建立分所来扩大影响力。但是随着规模化进程的演进,其负面影响如利冲、税务、法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也逐渐暴露。
在这种背景下,律所规模化发展面临的挑战包括如何有效管理分所以保持专业、统一的服务质量(即最低服务质量)、如何平衡各地分所之间的利益分配、如何维护律所品牌的整体形象。一些律所采取品牌加盟的方式进行规模化,直接吸纳当地律所,这种模式下,分所和总部的紧密程度不高,导致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此外,规模化律所的管理能力也面临挑战,一旦出现风险性事件,就会影响到整个律所的品牌,使得律所面临巨大的公关危机和舆论压力。
所以,律所、律师更需要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和业务拓展策略。就申浩而言,早在前几年,已经决定除已开设分所的北京、深圳、南京、杭州、成都等城市和即将开设的申浩香港外,申浩在国内不再另设分所。我们一直通过践行“律师是律师最好的客户,律所是律所最好的伙伴”的发展理念,积极与全国各地的律师开展多元合作,通过异地合作打破律所的地域限制,拓宽服务边界。
为什么我们一直在强调通过全国网络达成异地合作而非异地竞争?
搭建全国合作网络的目标不在于与当地律所、律师竞争业务——因为竞争的困难程度远高于合作。通常来说外地律师在市场的信任和认可度难以与本地律师相提并论,典型代表如浙江、江苏等地,随着本地民营企业的高速发展,本地律师已经获得了坚实的市场基础和客户信任。浙江的律所,源于浙江,立于浙商,浙江民营经济的活跃发展,特别是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成就举世瞩目,为当地律所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这种与本地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模式,使得浙江律所在服务本地企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而在客户端,这些本地优质的、服务已久的律所,也拥有更高的信任度与响应效率。
原先本地的业务,本地律所已然可以满足大部分需求。而现在,产能过剩,企业都在积极寻求向外走的途径,倘若企业发展到北京、上海等城市,当地律师是否依然可以满足企业的所有需求?
不一定,但是他们一定满足客户的信任需求。
当地律师解决信任问题,合作律师解决资源、专业等问题——这就是合作的关键。
信任与专业,是每个律师面对客户最需要解决的两大难题。只有信任没有专业,法律服务质量无法保证,便是法律咨询公司屡屡爆雷的原因;只有专业,没有信任,酒香也怕巷子深。
所以,基于此,申浩在2025年大力推动“申浩驻各地市总代表制度”,希望通过关键“纽带”,即“各地市代表”这个关键角色,解决市场信任与专业的供需错配问题,解决二线城市法律服务市场的合作问题——这就是推出“申浩驻各地市总代表制度”的基本考虑。
02 何为驻各地市总代表制度?
总代表制度,就是通过在具体地市委任专职代表,协调和管理申浩与当地法律服务市场的互动互联,以促进与当地律师的深度合作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业务拓展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构建覆盖全国的法律合作网络。
对于此类合作,我们已经有过多种尝试,不管是早期的云办公室、城市合伙人(变革与突破:申浩正式启动云办公室计划)、24小时开放办公,还是SUNHOLD优先级合作(走老路,到不了新地方——写在SUNHOLD优先级合作模式上线之际 | 行业研讨),都是积极探索同业、异地合作模式的一脉相承,而现在,在过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为“驻各地市总代表制度”。
我们希望通过申浩驻各地市总代表制度,在缩量经济市场下实现和全国范围内更多律师的全面合作和链接,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避免因规模化发展带来的利冲和税务风险。
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1.与当地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应对大型企业遍布全国的法律服务需求;
2.实现联合招投标。很多企业招投标的条件是大型、综合律所,但实际交付时又需要当地的律师提供快速、便捷、性价比更高的服务,当地律所的响应速度和服务及时性更容易得到保证,而上海律师能实现专业支撑的作用,双方联合就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3.实现专业知识相互学习,提高整个律师行业的专业服务水平;
4.快速响应异地客户的服务需求,实践中当事人对律师最易产生不满的地方就是响应速度,从而引发投诉。
基于此,申浩驻各地总代表制度将远比在当地开设分所更具战斗力,我们将和区域所联合,与各地头部律所优先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这是我们设立这一制度的初衷。
目前全国共有333个地市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我们的目标是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实现至少1/3地级行政区的覆盖。
03 如何成为申浩驻各地市总代表?
为了更好地调动申浩全体系同仁的积极性,现向全国律师开放各地市级总代表。
担任驻各地市总代表的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04 需要承担哪些职责?
驻各地市总代表是申浩律所在当地城市的重要枢纽,其重要程度不亚于申浩的分支机构。除了给予资金与资源的支持外,总代表也肩负着促进当地律师与申浩律师交流、分工交换、彼此成就的重任,具体职责如下:
第一,为当地经济双向赋能。积极搭建申浩北京、上海、深圳等办公室与当地的文化、经济、产业交流平台,一方面助力异地经营实体到当地开展经营活动,为其提供招商咨询、政策解读、法律支持等全方位服务,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为当地企业进入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包括市场调研、商业谈判、合同审查等专业服务,实现资源互补、优势共享、双向赋能;
第二,律所、律师间专业交流活动的关键枢纽。在当地举办律师行业间的专业类交流活动,如法律论坛、研讨会、案例分享会、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搭建专业的交流平台。申浩品牌系列活动如申浩律师走进地方系列将在2025年全面开展,通过走进地方活动,深入了解当地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和特点,拓展业务合作领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双方在法律实务、理论研究、业务创新等方面的深入交流与合作。(“十天十城 春天之行”:律所经营创新三人行、申浩讲师团开讲丨首期活动在申浩合肥、申浩天津顺利举办!);
第三,为当地的律师提供职业便利化协助。作为总代表,承担为当地律师到申浩设有办公室的城市开展业务提供全方位的职业便利化协助的职责,包括协助协调、接待、办公等工作,搭建合作桥梁。(申浩九城办公室向全国法律人免费开放城市地标会客空间);
第四,寻找和申浩价值观、理念、文化匹配的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与其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并参与申浩律师事务所SUNHOLD优先级合作计划(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欢迎全国律师加入申浩!);
第五,加强与当地优秀法学院校、法律行业研究机构的合作,和当地院校的各地校友会(北京、上海、深圳等)展开联动。通过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模拟法庭等活动,促进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深度融合,同时为律师提供理论学习和业务提升的机会,为律所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上海交大国务学院学生实践团与北京校友代表座谈交流会在申浩北京全球法律服务中心举行 | 申浩动态);
第六,积极组织其他有利于律师行业间交流、共同发展、促进申浩律师事务所在当地美誉度提升、专业化建设的各类活动。
在现有发展框架下,我们一直对该制度进行优化升级,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更新,目前该制度已经通过所内律师的实践证明了其可行性,典型代表如申浩驻安徽省总代表孙永亮律师,依托申浩合肥办公室,充分发挥驻各地市总代表制度的优势,团队仅5人,但业务、合作已经辐射全省,年创收近千万。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后疫情时代的主旋律,比竞争更重要的是合作。
有意加入该计划的律师同行,或有任何宝贵想法及建议,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表单或联系申浩HR王晓燕:18221570369(微信电话同号),期待与更多有志者同行,分工交换,彼此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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