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业康
合伙人0551-63501108
争议解决、刑事业务、劳动与就业
教育背景:
安徽大学 法学
工作履历:
1988—2005,任职于安徽安丰油脂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办公室主任
2005—2006,任职于安徽郢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07—2018,任职于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18—至今,任职于上海申浩(合肥)事务所,专职律师
社会职务:
合肥市新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律师荣誉:
2016年 荣获合肥市总工会、合肥市司法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优秀律师(十佳)
从事律师职业至今已有长达19年的执业经历,擅长的专业领域为合同纠纷、劳动工伤、争议解决。曾作为主办律师代理的多起案件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例如:
1.刘玲玲过失致人死亡犯罪一案(撤销案件)
2.曹利诈骗犯罪一案(撤销案件)
3.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一案(不起诉)
4.张生诈骗犯罪一案(改变定性)
5.朱飞等为外卖骑手提供中介服务涉嫌诈骗犯罪一案(大幅减少犯罪金额)